香港輿論對反顛覆立法發表不同意見

發表:2002-09-2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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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推出基本法第23條有關叛國及顛覆等等罪行的立法諮詢文件後,旋即引起香港各界的廣泛關注。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文件發表翌日(25日)到香港多家電臺向公眾解釋諮詢文件的內容。

葉劉淑儀指出和臺灣方面正常的商務交往,不會構成文件建議的叛國、顛覆罪行。而法輪功及在香港每年主辦六四紀念活動的支聯會,也不構成諮詢文件提出的非法組織。葉劉淑儀稱即使中央政府通知特區政府,指某組織為非法組織,特區政府也會先進行調查而不會亂抓人。

葉劉淑儀稱,諮詢文件為有關罪行定出明確定義,並較原來更為寬鬆。

批評意見

香港民主黨派以及人權人士則對政府發表的諮詢文件提出批評。

香港人權監察組織總幹事羅沃啟表示諮詢文件條例不夠清晰,且法例賦予警方過多權力,使警方成為政治工具。

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則質疑法輪功及支聯會是否會因新立法而變成非法組織,李柱銘呼籲市民認真考慮香港是否真正需要現在就基本法23條立法。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在接受電臺採訪時指出,香港欠缺民選的政府架構,有關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不能和其他西方民主國家有關叛國的法律相比擬。

報章評論

香港各大報章週三均以顯著的篇幅報導政府推出有關立法諮詢文件,不少更發表社論指出,港人對諮詢文件提出的立法的擔憂。

香港《蘋果日報》和《明報》的社論指出,有關立法難免把更多的權力放在政府及執政當局的手中,為港人設下不必要的禁區和限制,而且沒有為這些額外的權力設下制衡機制。

英文《南華早報》呼籲關心香港公民自由的港人仔細地審閱有關的立法諮詢文件,確保其權力沒有因立法而被削減。

香港《成報》對立法諮詢文件中針對出版刊物的罪行表達了擔憂,社論形容有關文件建議將"知道刊物會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而出版"定為刑事罪行,是危險的一筆。《信報》的社論指諮詢文件對罪行的定義解釋不夠清晰,擔憂將來保安當局執法是會過於苛刻。

香港《新報》、《經濟日報》以及被外界認為是親政府的《星島日報》,則形容立法諮詢文件的內容能夠體現普通法精神,內容寬鬆,並呼籲市民積極參與討論,同時建議政府多聽取市民意見。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建議根據基本法第23條就叛國、顛覆、泄漏國家機密等等7項罪行立法的諮詢文件,有關立法的建議提出的一些罪行定義,在香港現行法例中並沒有出現過。有香港民主人士提出擔憂,指特區政府是在北京的壓力下加快立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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