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砸匾喝采嗎?- 當法官舉起的是磚頭而不是法

發表:2003-02-19 17:58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法官竟然舉起磚頭砸向法院的「為民做主」鏡屏,此舉中的「泄憤」意味已不言而明。而當張湘寧脫口而出「這裡面有很深的社會政治背景」這句話時,已經讓人看出他的「泄憤」之舉絕不是一時的衝動。「泄憤」自然是要表達一種強烈的不滿,既然事情是由對案件的改判而起,則張湘寧的不滿,要麼是因為改判不公,要麼是因為公正的改判使他未能達到 某種不良目的,但是無論怎樣,又何至於引出率人砸屏的極端之舉?讓人關注的是,身為一名法官,面對他所不能認同、為之不滿的判決,為什麼他採取的竟是「舉起磚頭」這樣一種極端的方式來表達,而不是通過他應當信仰並畢業追求的法律正義的途徑來解決?

  當法官舉起的是磚頭而不是法律之時,我們看到的是一種法律信仰的缺乏或流失。關於案件的改判情況,我們無法知道得更多,但是非此即彼,其可能無外乎兩種:改判公正或不公。假設是公正的,則無異表明先前的判決存在不公。對於一名法官而言,由於違背程序正義或出於其它原因導致判決不公正,當然談不上是對法律精神的追求以及對於法律威信的尊崇,對法律自然也就毫無信仰可言,更何況在改判之後法官本人竟然「砸屏」泄憤呢;反之,假設改判是不公的,則改判者心目中有著怎樣的法律信仰,不言而明。更為嚴峻的是,當一名法官面對不公正的改判而無能為力,只好使出「砸屏」之下下策以泄不平之時,其中對於法律的信仰從何談起?尤為不堪的是,法官尚且如此之時,公眾又將如何樹立起對於法律威信的認知以及對法律正義的寄託?

  對於出現「砸屏」,有人認為是由於法官本人的素質低下所致。同日《中國青年報》「法眼」文章將張湘寧呼為「法霸」,正在於此。但是,報導也沒有透露「砸屏」事件背後的真實起因,論者卻僅憑一起「砸屏」事件就不由分說地扣上「法霸」這個大帽子,先入為主地進行蓋棺論定,便有失客觀。雖然,我無法斷定「砸屏」事件當中沒有「素質」的因素,何況在一些地方也的確存在有些法官素質低下的事實,但更應該看到,這種因素的出現恰恰是缺乏對法律信仰的結果。很顯然,一個素質低劣的人不可能在一個尊崇法治的社會「混」上法院院長,而一個敬畏法律的法官也不可能做出「砸屏」這種「自毀顏面」的事情來。

  著名法學家伯爾曼在《法律與宗教》一書中說道:「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對於法律的信仰,司法者無疑應當成為最堅定的群體,也只有通過這個群體對法律的實踐,才能使得法律最終成為全社會共同的信仰。從這個意義上講,湖南「砸屏」事件顯示出的一些司法實踐者對法律信仰的缺乏,讓人深以為慮。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