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太平間弊病重重 屍體外運現象十分嚴重

發表:2004-01-02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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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分醫院太平間遺體被「走私」的報導見報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部分業內人士和曾經上當的市民紛紛撥打長沙晚報電話,歷數醫院太平間管理不當而引起的種種弊病。

  弊病一:亂收費

  按規定,醫院太平間只有「存屍」、「運屍」業務,但一些人為了謀取利益,違規在太平間「開拓業務」,除收取正常的屍體轉運、冷藏等費用外,還提供妝斂、銷售喪葬用品等服務。其中,一些喪葬用品以高於成本價5倍甚至更高的價格出售。以壽衣為例,成本僅30元左右的壽衣賣100元以上,有的還以「孝心」、「吉利」等套住喪戶,喪戶明知不值卻不好意思還價。有的醫院太平間還向喪戶收取「看屍費」、「消毒費」等費用,由於這些費用大多沒有收條、發票,喪戶無從維護自己的權益。由於消費信息的不對稱,喪戶向一些與太平間簽訂協議的殯儀服務公司支出的運輸費、禮堂費、衛生費、停屍費、骨灰盒費等也比正常價格要高,可謂「生命已息,交費不止」。

  弊病二:「麻紗」不斷

  部分醫院太平間的違規操作,除了增加喪葬費用外,更重要的是擾亂了殯葬管理秩序。少數商販圍著有太平間的醫院,兜售冥物,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

  由於太平間管理人員的疏忽,喪戶與他們之間經常發生糾紛。昨日,一名讀者就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親戚的遭遇:他的親人因車禍受傷,在市內一家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遺體轉運與妝斂等服務由承包了該太平間業務的一殯儀服務機構承擔。然而,火化時,當市殯儀館工作人員按規定對死者遺體進行檢查,卻發現死者的下肢不見了。原來,傷者在車禍中腿斷,不知遺體轉運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以致遺失了下肢。

  弊病三:屍體外運

  據瞭解,全市每年的死亡人口中,有40%左右是在醫院死亡的。根據《長沙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病人死亡後,所在醫院應及時通知殯儀館,遺體承運由殯儀館或殯儀服務站負責,遺體運出醫院後,必須直接送往殯儀館,禁止將遺體運往外地。然而,據調查統計,市內每年有近千具屍體被偷運出城,成為違法土葬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不久前,市殯葬管理監察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有人打算當晚從市內某醫院轉運屍體出城,監察大隊當晚在該醫院守候。然而,直至凌晨3時左右,依舊沒有動靜。等到工作人員早上到該院太平間查看時,屍體已不在,太平間工作人員也拒絕說出屍體的去向,更不提供處理該屍體的相關記錄。

  弊病四:病毒傳播源

  根據《長沙市殯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腐敗屍體,患有甲類傳染病、乙類炭疽病的屍體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應當立即火化的屍體,嚴禁運往外地,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就地火化。

  在醫院死亡的患者,往往是因為某種疾病,其中不乏因某些傳染病而死亡的。然而,由於自身條件不符合要求,或是出於節約成本的考慮,一些殯儀服務公司的遺體轉運車輛並不符合相關要求,在轉運屍體後也沒有進行相關消毒處理。那些沒有被轉運至殯儀館火化的屍體,可能成為傳染源,造成病菌的傳播。

  各界評說:管理不當是根本原因

  對於太平間管理上存在的重重弊病,不少醫院負責人及市民認為,管理不當是其根本原因。市內某醫院負責人說,醫院太平間管理比較混亂不能一味怪醫院或從業者。近年來,全市殯葬改革許多力氣都花在取締土葬、整頓喪葬用品市場或禁止戶外搭棚治喪等方面,但醫院太平間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設施是否配套、收費有無標準,相關職能部門過問不多,形成了管理上的漏洞。

  一位業內人士認為,目前許多醫院的太平間並不是由醫院自己管理,而是僱請臨時工或非法從事殯儀服務的個體經營者承包經營,由於信息不對稱,喪戶往往沒有選擇權。因此,相關部門還應該將殯儀服務透明化。


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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