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為處女植節育環與狗關一起6天

發表:2005-01-2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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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辦強行為處女植節育環 將其與狗關一起6天

距雞年尚有半個來月時間,山東省汶上縣劉樓鄉陳村,已沉浸在一派喜慶的節日氣氛之中:村鎮上鞭炮攤子隨處可見,人們忙著採購年貨,清掃房間,喜迎新春。

可霍秋麗根本沒心思過年。「活成這個樣子,還不如死了!」一見面,她就遞上這句話。

在汶上縣乃至周邊縣市,霍秋麗算得上一個「名人」。在縣裡隨便找人聊起她,對方會略為頓一頓,說:「哦!你說的是那個被強行上了節育環的大姑娘吧?」

在汶上縣,這件事甚至被人們編成歇後語廣為流傳:「大姑娘上環--你有嗎?」

霍秋麗現住的三間磚房空空蕩蕩,幾張椅子是以前開小飯店賠本後剩下的。堂屋門邊有個矮小的爐子,平日捨不得生火。眼瞅著臨近中午,室外陽光充足,霍秋麗不好意思地說:「到院子裡吧,外面比屋裡暖和!」

今年剛滿25歲的霍秋麗,體格結實,態度懇切。自從9個月前,她專程從鄰縣來了趟男友家後,就再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了。因為「給父母抹了黑,沒臉回去了」。

眼下這個家,嚴格地說,並不是霍秋麗的家。因為她仍未與陳建超結婚。

兩年前,陳建超夫婦以感情不和為由離婚,13歲的兒子判給了陳。之後,霍秋麗與陳建超確立了「談朋友」的關係。

2004年4月16日,霍秋麗從老家山東省單縣來汶上縣看望陳建超,不巧,陳建超外出河南打工。單縣距汶上縣近200公里,中間要倒三四次車。像前三次一樣,霍秋麗決定在陳家住一晚,順便幫陳建超年近70的父母為小麥打藥。

次日下午5時左右,霍秋麗正在路邊配藥水,一輛飛馳而來的紅色麵包車戛然停在路邊,幾個大漢跳下車來,後下來的一個女的問陳建超母親:「你認識陳建超嗎?」陳母連忙點頭:「俺兒子,能不認識?」

「就是她!」領頭的女人指著霍秋麗大喊,幾名壯漢衝上來就把霍秋麗往車上架。

「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們也沒有出示什麼證件。」霍秋麗今天回憶起當時突如其來的一幕,骼膊還不由自主地收縮。

「準是遇見人販子了!」她當時想。陳建超的母親踉蹌著上前阻攔,被人推倒在地。正在地裡鋤草的農婦鮮桂花目睹了一切,「老太太不讓他們抓人,被幾個男青年像打夯一樣摔倒幾次,當時昏倒在地。」

「你們不能打老太太!」霍秋麗大喊道。

「再說,再說打你!」霍秋麗的臉上立即被狠狠地打了兩巴掌。

汽車一陣顛簸後停在一個院子裡。霍秋麗後來才知道,這是汶上縣劉樓鄉計畫生育辦公室,抓她的是計生辦主任趙書霞,而審問她的則是劉樓鄉黨委副書記鄭衍香。

在鄉計生辦二樓一間辦公室,霍秋麗被命令兩腿伸直,坐在地上。

「我犯啥法,你們為什麼抓我?」霍秋麗問。

「你做的事你還不知道?」鄭衍香反問,「陳建超人長得醜,家裡又窮,你一個小閨女到哪兒找不到對象,幾百裡地跑到這兒來?」

「我們是自由戀愛,對脾氣就處,犯哪條法了?」霍秋麗辯解。

「看你再反抗!」話音未落,一個大漢上去就是一巴掌,鮮血順著霍秋麗嘴角流了下來。

「下去看她懷孕了嗎?」鄭衍香發出命令後,霍秋麗被帶到一樓的計生辦服務站。見死活不願意檢查,醫生勸她:「就像檢查身體一樣做個B超,看看有沒有毛病。」

做完B超,霍秋麗被帶回二樓。有人向鄭衍香匯報:「沒有懷孕!」

「再拉下去看看生過孩子沒有!」霍秋麗又被帶到一樓檢查,其結果是「檢查不出來。」

「下去,給她放環!」鄭衍香所說的「環」是節育環,當然是已婚婦女才用。

「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儘管心裏十分恐懼,霍秋麗還是鼓足勇氣大喊道。

「來到這兒,就由不得你了。」她聽見鄭衍香丟下一句話。

幾名醫生把霍秋麗摁在手術台上,不一會兒功夫,一個節育環,被強行放入只有24歲、尚未結婚的霍秋麗的子宮。

「寫上,說她生過孩子!」鄭衍香對負責記錄的鄉計生辦副主任劉傳社說。

直到此刻,霍秋麗的噩夢還遠未結束。

上環後,她被帶到計生辦小院西側的一個小屋。雖然小屋有10多平方米,可連一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有---一條小狗跑來跑去,屋裡到處是狗屎狗尿,潮濕、惡臭。計生辦的人「咣當」一聲鎖上門走了。

顯然,霍秋麗不是第一個被關到這裡的人,她進屋時已有一名女子蹲在裡面。不到一個小時,女子被人接走,霍秋麗聽到來人對女子說:「給你交了1000元,這才放人!」

此時,陳建超家也在四處湊錢。霍秋麗被抓後,兩名村幹部趕到鄉里瞭解情況,計生辦明確答覆,要放人可以,交4000元。晚上9時多,鄉計生辦的人放入一張人都可以漏下去的小床,陳建超的姐姐送來被子,霍秋麗裹著坐了一夜。

18日一早,陳建超從河南趕回老家。在被拘禁的小屋裡,霍秋麗放聲大哭:「俺沒結婚呢,以後咋見俺爹娘呀!」陳建超強忍著憤怒說:「我就是扒房子、賣孩子,也要為你討回公道!」

關押中的霍秋麗度日如年。她被規定,每次吃飯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平常不能出屋,有時趕不上送飯時間,她只能在屋裡大便,屙了屎,狗就跑過來吃光。

4月21日,小屋裡又關進三名婦女。其中一位只因一個月沒到鄉計生辦查體,就被強行放了節育環。

此時,陳建超的日子也不好過,他的母親被醫院確診為腦震盪。他四處托關係放人,但毫無進展。

最初,陳建超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明明遠在河南打工,何以判定他倆非法同居?但終於他從知情者那裡弄清其中的貓兒膩:鄉里規定,舉報一名沒有查體的婦女獎勵2000元,而獎勵就從罰款中來。

陳建超隨後託人托到縣裡,鄉里才答應交2000元可以放人。他拿不出那麼多錢,無奈只能到市裡上告。

4月22日,在濟寧市檢察院,一位負責人聽了事件經過後拍案而起:「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別說霍秋麗沒有違法,就是有,他計生辦有什麼權力抓人!」

當天,濟寧市檢察院會同汶上縣檢察院來到劉樓鄉,晚8時,霍秋麗被解救出來。此時,她已失去人身自由達120個小時。

對於未婚的霍秋麗來說,與強行放入節育環所蒙受的羞辱相比,失去人身自由的120個小時的痛苦算不了什麼。

「這是一輩子的羞辱,一輩子洗也洗不掉的污點,比判刑槍斃還可怕。」回到陳家,霍秋麗一心想著去死。她的父母獲知情況後,又急又氣,大病一場。

「我沒臉回家了,什麼時候解決了才能光明正大地回去。」但從2004年4月22日至今,未婚的霍秋麗,帶著那只令她「一輩子蒙羞」的節育環,只能一直住在陳家。陳建超盡量不讓她出門,也很少向她講述外面的議論。

經過百折不撓的申訴,2004年8月27日,汶上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劉樓鄉黨委副書記鄭衍香、鄉計畫生育辦公室主任趙書霞和副主任徐衛東提起公訴。

起訴書沒有提及霍秋麗被強行上環和陳建超母親被毆打等問題。

2004年10月26日,汶上縣法院作出判決:鄭衍香、趙書霞、徐衛東非法拘禁罪名成立,判決書稱,「三被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他人,應當從重處罰」。「但鑒於三被告自願認罪,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審判長張林這樣解釋三被告的「自願認罪表現」:「取保候審期間及時到案,接受審判,承認這個事,都是悔罪表現。」

霍秋麗沒能親耳聽到審判長的解釋,但她清晰記得三名被告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

法庭辯論期間,鄭衍香辯解說:「你們應當理解計畫生育工作的難度。」

霍秋麗的代理人宋恩珍律師說:「既然談理解,請你站在受害人角度考慮考慮,如果是你的姐妹,沒結婚就被強行上環,還和狗關在一起……」

話音未落,鄭衍香氣急敗壞地說:「你這是侮辱耍 ?p> 自從出事之後,霍秋麗就只關心電視中的法治節目,現在她一張口儘是法律術語:「他們只是口頭上認罪,客觀上不認罪。」她特別認同宋律師的話:「我看不出三被告有什麼免予刑事處罰的情節。」

法院判決後,汶上縣檢察院沒有抗訴。檢察院認為,抗訴應當是量刑極輕或極重,這個案子不符合抗訴標準。霍秋麗又向上級法院提起申訴。

1月19日,霍秋麗再次來到劉樓鄉計生辦,她渴望計生辦能還她一個「清白」。但涉及霍秋麗案件的鄉幹部都不在,沒人理會霍秋麗身上的那只環。

據知情人透露,鄭衍香已調到縣委,趙書霞和徐衛東已分別轉任劉樓鄉婦聯的正副主任。

不過,霍秋麗聽說後還是很高興:「這對鄭衍香他們是一個打擊。計生辦可以隨便罰款,婦聯可沒有這些『油水』。」

記者打通鄭衍香的電話,電話那頭說:「我的工作丟了,也受處分了,你還讓我怎麼樣?」說罷挂線。

劉樓鄉主管計畫生育的副鄉長林森說:「我是2004年8月才調來的,霍秋麗的事我不清楚也不瞭解,無可奉告。」

而霍秋麗堅持要劉樓鄉計生辦「依法摘環,還我清白」。

對此,汶上縣縣委有關部門負責人有些不以為然:「真想摘環,隨便找個小診所就行了。」

為了給未婚妻討一個公道,陳建超已中斷了打工,變賣了家中的糧食。

「他們不還我未婚妻一個清白,我們就不結婚,這官司就一直打下去!」他揮舞著拳頭說。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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