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一紙解釋令 重創大陸房地產

發表:2005-03-04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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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法院一紙解釋令正重創大陸房地產市場,由於解釋令中要求,如果貸款買房者拒不還款,銀行也不能將其居住的房屋變賣以回收貸款。銀行為降低由此大增的放款風險,上海、深圳、重慶的多家銀行正在大幅抬高個人房貸門檻,自備款比例最高提至五至六成,預計將對房地產買氣造成打擊。

中共最高法院近日發布「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並將於今年稍後正式實施,其中第六條強調:「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意味著,如果貸款買房者拒不還款,銀行也不能將其居住的房屋變賣以回收貸款。銀行多年來積壓的房貸風險由此浮上抬面。

由於此一解釋令衝擊面相當大,上海銀行同業公會已緊急上書高院,要求給出明確的細則,而在高院給出答覆之前,為降低風險,各大銀行不約而同地收緊了抵押貸款的審批。

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秘書長朱德林透露,目前上海的一些銀行已設法自保,有的將自備款比例提高至五○%;有的要求貸款買房者必須已擁有一套住房,以確保其如果違約也有房抵債。對於既無上海戶口又無住房的外地來上海人員,有的銀行拒絕已經提供抵押貸款。

此外,擁有大量個人房貸業務的建設銀行也已開始在北京行動,把外地人在北京購房的自備款比例升至三成,而貸款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申請者還需要提交其他房產或汽車等資產證明。在深圳,農行、建行、工行等已悄然抬高了房貸首付款門檻。

中共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易憲容表示,最高法院的解釋對舒緩房地產風險有一定幫助,目前上海的購房者中,炒房的不在少數,他們不光是用貸款買房,更用貸款買來的房再抵押貸款再買房,這正是銀行的風險所在,所以銀行惜貸是件好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二○○四年第四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大陸購房貸款增速的下降並不明顯,至二○○四年末,該項貸款餘額為一兆六千億元人民幣,在最高法院解釋令一出後,這筆巨額個人住房貸款已成為銀行的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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