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市委書記成階下囚 平反後已傾家蕩產

發表:2007-08-06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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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一女開發商因舉報市委書記被刑拘,市委書記落馬後,其冤情日前得以昭雪。然而,此時的她卻發現自己被判無罪時,已一無所有。她的房產和財物或被法院拍賣,或不知所終。

2006年8月4日,遼寧省撫順市原市委書記周銀校因賣官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其間,與周銀校案相關的一些官員也依次落馬。在周銀校鋃鐺入獄之後,今年6月21日曾因舉報周銀校而被通緝、逮捕、關押、審判的女開發商於瑾,被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判決無罪釋放。

據報導,2004年起,於瑾就周銀校腐敗案件開始進行舉報。在2004年8月6日 她和上海一開發商賀雲波聯名的一封舉報信中寫道:撫順市委書記周銀校視招商為兒戲,公然與一無業女子沆瀣一氣,詐騙巨額錢財。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鑒於此人的領導級別甚高,我們特向省紀檢機關實名舉報……

對此周銀校當然是耿耿於懷, 一直伺機給於瑾下套。他的動機在一封給下屬的信中表露無疑:「因為於瑾以前告過我,讓我很沒面子,我恨死她了。如果利用動遷戶上訪的事定不了她的死罪,XX你把土地這事辦好,我們照樣能在撫順判於瑾死刑,讓於瑾傾家蕩產死在撫順。」

於瑾,這位曾經富有的女房地產開發商在2004年8月舉報遼寧省撫順市原市委書記周銀校之後,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2005年5月被網上通緝,10月被批捕;2006年3月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07年6月,於瑾被判無罪, 在被羈押了17個月後走出看守所時,已一無所有。她的房產和財物或被法院拍賣,或不知所終。更甚者就在於瑾被抓的同時,她年僅12歲的兒子被順城區法院執行攆出家門,在於瑾長達17個月的被羈押期間裡,孩子無家可歸,到處流浪。
 
後來從法院出具的一份當時清查評估明細表顯示,那曾是一次徹底的拍賣。包括枕頭、被子、碟子、飯盒、水壺這樣的生活必需品,都被一一作價拍賣。目前無人為這不合法之行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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