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囚犯欲捐腎救弟被拒 中國社會嘩然

發表:2009-06-08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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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南鄧州32歲男子馬啟長身患尿毒症,他正在湖北沙陽縣熊望臺監獄服刑的哥哥馬啟征獲知後決定捐腎救弟,但獄方以缺乏相關法律依據為由,拒絕馬啟征捐腎,引起大陸社會輿論嘩然。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馬啟長前年7月罹患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兩個腎臟已壞掉,只能透過洗腎或換腎續命。

經檢驗,他遠在湖北服刑的哥哥馬啟征與他的腎臟器官移植配型成功,成為目前已知的唯一合適腎源,馬啟征也同意捐腎。

但是馬啟長向熊望臺監獄獄方提出申請時,獄方以沒有法規依據為由拒絕。

馬啟長年邁的父親上個月到監獄,對著獄方人員跪不起,請求開恩,「孩子不移植腎就要死,我不能看著他死。」

不過,熊望臺監獄獄政科的李姓負責人堅稱,馬啟征是特殊群體,辦理保外就醫缺乏法律依據,當局不能破例。

馬啟征欲捐腎救弟被拒經媒體曝光後,在中國引起了強烈反響,社會各界對官員丶法律甚至政府批評激烈。

據網上調查,65%的網民對熊望臺監獄拒絕馬啟征捐腎救弟的行為表示憤怒,20%的網民示同情,10%的網民表示難過,5%的網民對馬啟征的行為表示感動。  網民陳林宇說,監獄收押犯人,是讓他接受改造重新做人,這是以人為本;現在犯人要挽救一條生命,是在接受教育,是在改過自新,這種行為應該支持。

他希望,監獄也能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落實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不能只講一句空口白話。

他反問,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一個有一定地位和社會關係的家庭又會怎樣?

山東青島一匿名網民也認為,監獄的用途是改造救人,可現在是在用這樣的理由去看著一個鮮活的生命死去,這就是犯罪,這種行為就是不作為,等同於殺人。

他說,人性化執法只是表面口號,只是用來嚇唬和愚弄老百姓,「如果他們自己或自己的親人需要幫助,那他們早把法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江西南昌一名網民說,標榜道德至上的中華文明古國,標榜「以人為本,更要以生命為本」的政府竟然這樣沒有人性,法律規定犯人不可以幫助別人嗎?不可以犧牲自己性命拯救別人嗎?

他還批評,對於老百姓,法律確實很「法律」;對於「人民的公僕」,法律一直很開恩。法律是什麽,法律就是權力機關的發言權。

重慶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律專家說,從民事權利來說,犯人捐助器官是完全可行的,但中國缺乏相關的法律條文可供參考,使得相關的國家機關在遇到類似的事情不得不慎重考慮。

他認為,中國政府應盡快立法,以免丟失民心,使人民心生怨恨以至造成嚴重後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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