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评价桑兰案的被告,因为不了解内情,所以期待法律的裁决。以我有限的美国生活经验,我对和共党体制联系密切的所谓侨领、社团非常反感,我目睹过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做了损害别人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些经历,我宁可相信桑兰。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制,中国人对法律的淡漠体现在无知的无畏上。口诛笔伐别人的时候,随心所欲,不计后果,莫名的仇恨表现得刻骨铭心。
可憐桑兰十三年后變得如此可怕。她要是當初留在北美絕不會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