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有意思
    1樓
    “不惜乍污那个时代最受人重视的名节”——这个话呢,略有点过。
    《河南程氏遗书》中记载:“或曰:古语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绝友令其可交。’乃此意否?曰:是也。”程颐没有完全反对妇女再嫁,也并未要求广大普通妇女必需守节。

    所以程颐的甥女曾经再醮,其侄媳也曾改嫁。程颐在《先公大中家传》中记载其父“取甥女以归,嫁之”,并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称其父操持外甥女再嫁之事是“慈于抚幼”,并赞扬帮助妇女再嫁的行为。由此可见程颐对妇女再嫁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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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
    1-1樓
    宋代寡妇再嫁具有普遍性,再嫁之女包括上至宗室,下至普通老百姓,并且得到士大夫阶层乃至最高统治者的许可与赞同。宋英宗治平年间诏“令宗室之女再嫁者,祖父二代任殿直若州县官以上,即许为婚姻。”神宗元丰元年“诏宗室祖免以上女,与夫离再嫁者其后夫己者,转一官。”
    范纯佑死后,其父范仲淹将其妻改嫁门生王陶。王安石因其子嫌妻,怕儿媳受屈,遂帮助选婿另嫁。二程的亲属中亦不乏改嫁之人。即便是宋英宗的女儿亦曾再嫁。所有这些说明妇女再嫁对于嫁娶双方来说都属正常的社会现象,没有遇到什么阻力,也未见时人有指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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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
    1-2樓
    从宋代的记述来看,范仲淹母亲带子改嫁,其实是很正常的社会现象,没有太不容于社会的道德挑剔,只是从范仲淹的经历能看出来,范家与朱家的家风不太宽和,而范仲淹的大度宽容与范母的仁慈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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