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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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1樓
    我完全不认同“懒”的讲法。父亲故意让儿子跟自己同名,等同于中国人的“继业”、“承志”愿望。中华文化在皇朝时代,两千多年一直存在西方没有的“避讳”制度。自己父母、祖父母的名字,不能用,不能写、甚至不能说出口。犯了这些忌讳,即是不孝张狂。官府不追究,家族内部也会被人批评不孝无礼。如果犯了“国讳”,即写了、用了皇帝和他祖宗的名字,即大不敬、犯上之罪,可以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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